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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关你的医保,正在征求意见!
《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》将于2021年7月1日起施行,为做好贯彻实施工作,拟定了《关于贯彻执行<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>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征求意见稿)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征集日期:6月8日-6月17日
联系人:张可扬
联系电话:0575-89115881
传真:0575-89115875
通信地址: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规划和医药管理处(绍兴市曲屯路368号16楼,邮编3120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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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班小布:屠妍婷
来源:绍兴市人民政府官网
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编发